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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成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时间:2012-06-01 11:50来源:大众网 作者:赵新婷

  今天上午,记者在济南市科技局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正式向济南市政府发函,确定济南市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示范时限自2012年4月至2015年4月。
  今年3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评定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组对济南市知识产权整体工作状况进行了综合评审,并给予了高度评价,济南市顺利进入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4月27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布,经过城市自愿申报和程序严谨、客观公正的评审,确定武汉、广州、深圳、长沙、成都、苏州、杭州、济南、青岛、郑州、哈尔滨、南京、南通、镇江、福州、东营、大连、烟台、洛阳、泉州、温州、西安、芜湖等23个城市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专家组一致认为,济南市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将知识产权作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发展战略来抓,知识产权工作快速发展,在全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一是政策法规体系健全,实现了知识产权政策与经济、科技、产业政策的有机融合;二是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在全国较早建立了市、县(市)区、企业三级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三是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断提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四是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不断创新,率先建立了国家级专利信息利用试验基地和国家、省、市、县(区)四级专利信息服务平台体系;五是强化了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优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促进机制,企业知识产权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今后,济南市将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契机,深入实施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紧密融合,深入探索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提升城市经济发展质量的有效途径,为加快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

  (编辑:赵岩)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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