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江西公布城镇化发展主要目标和战略,提出将加速全省城镇化进程,到“十二五”期末(2015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3%以上,除鹰潭一个城市之外,其他10个设区市全部进入大城市或特大城市行列。 2015年江西省将有三个特大城市 据了解,2011年,江西全省城镇总人口首次突破2000万,相比2008年设区市建成区面积扩大了1.2倍,城镇化水平达到45.7%,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57个百分点。1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仅有1个,即南昌市,其城区人口为220万人。城镇化水平在中部地区列第3位,在全国排名第20位。 为此,江西提出将加速推进城镇化建设。到“十二五”期末,江西全省城镇化率将达53%以上,城镇化水平年均提高1.7个百分点以上,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南昌市城区常住人口将达到300万左右;赣州、九江两市城区常住人口达到100万以上,进入特大城市行列;上饶市、吉安市、新余市、萍乡市、景德镇市、抚州市、宜春市等7个设区市城区常住人口超过50万,进入大城市行列;鹰潭市等13个城市城区常住人口达到20万~50万的中等城市规模,全省县城平均城市人口达到12万以上。 重点打造三大都市区优化布局 记者了解到,江西出台规划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提出构筑“一群两带三区”为主骨架的省域城镇空间结构体系。“一群”即鄱阳湖生态城镇群,“两带”为沿沪昆线城镇发展带和沿京九线城镇发展带。 而“三区”分别为南昌大都市区、九江都市区和赣州都市区,其中,南昌大都市区包括以南昌市中心城区为核心周边100公里范围的区域,即南昌市中心城区、抚州市中心城区、南昌县、新建县、安义县、奉新县、靖安县、高安市、丰城市、樟树市、进贤县、东乡县、余干县、永修县等的一小时经济区。 赣州都市区则包括以赣州市中心城区、南康市、赣县、上犹县为主要载体的核心区及其辐射范围内的赣南苏区县城。九江都市区则以九江市中心城区为核心,强化长江沿岸152公里的城镇发展和资源要素集聚,整合环庐山地区资源,建成现代化港口旅游城市、区域性物流枢纽和长江沿岸重要工业基地。 扩市强县培育一批区域次中心城市 江西明确,将实施扩市强县战略,从而改变目前中心城市人口规模小、经济总量偏低及“小马拉大车”的局面。“扩市”将致力于推动中心城市带动周边县市共同发展,加快工业化进程,促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强县”则侧重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农村家庭就近定居,培育成为区域次中心城市。 同时,北部地区主要引导人口和产业向昌九、沪昆交通走廊地区、长江沿线的城镇聚集,并引导鄱阳湖东岸地区和山区的人口向外疏解;南部地区以建设生态和谐城乡为抓手,引导人口和产业向京九交通走廊和边界地区的交通节点城镇聚集。 全省逐步取消二元制户籍管理制度 为了加速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江西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城镇落户条件。 记者了解到,在我省设区市市辖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设区市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放宽职业年限要求\)和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凡在我省就业或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也可在就业地登记常住户口;尚未就业或创业的,根据本人意愿,可迁回原籍。江西将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取消二元制户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部分进城就业农民可申请保障性住房 此外,江西将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严格落实同城同待遇政策,使进城农民在养老、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享受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江西规定,学校严禁向按划定范围入学的进城就业农民子女收取借读费、择校费、赞助费等费用。积极探索推进进城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对在城镇就业困难的农民实行就业援助和生活保障。进城就业农民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