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建设中,房屋拆迁工作被誉为城市建设的“先锋”,又被称为城市建设中最难的一项工作,这是房屋拆迁工作的性质决定的。城市建设项目能不能顺利进行,城市的总体规划能不能顺利实施,首先的一项工作就是房屋能不能顺利搬迁。无论是旧城改造,还是新区开发建设,都离不开房屋的拆迁安置和补偿。城市房屋拆迁既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经济性、群众性非常强的工作,又涉及到社会的各方面,既涉及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切身利益,又涉及到城市总体规划的实现和城市建设的速度。既是党和政府领导重视的“重点”工作,又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工作,还是实施旧城改造的“难点”工作。所以,加强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关系到广大市民居住条件的改善,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在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大贵阳”的发展战略中,拆迁工作为贵阳经济社会发展,城市面貌改变,市民居住条件改善作出了较大贡献。
在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处长犹慰的带领下,拆迁处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牢固树立对党、对人民负责的高度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履行职责不失职,执行职责不越权,行使职责不滥用。在处理房屋拆迁纠纷时,保持“裁判员”的身份,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秉公办事、严格程序、依法调解。
增加工作透明度 依法公正公开
拆迁处在履行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职能、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工作中,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把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到维护被拆迁人的根本利益上,落实到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上,落实到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上,落实到不断开创拆迁管理工作新局面上,落实到解决拆迁纠纷,处理拆迁信访、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上,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公开办事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不断加强和规范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严格依法拆迁,依法办事,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一)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之前,认真抓好发证把关环节。严格按照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办事。对经过审查符合办证条件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核发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将原因及理由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二)在实施拆迁过程中,认真抓好跟踪管理力度和监督力度的环节。经常深入拆迁现场检查拆迁人在拆迁现场公开办事的情况,促使公开办事制度得到落实。(三)拆迁工作完成后,认真抓好验收、监督、履约环节。根据拆迁人申请拆迁验收报告,经现场查勘验收合格签署意见后,报规划管理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
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规章,进一步规范房屋拆迁管理行为。为了认真履行好管理职责,拆迁处在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拆迁、依法办事的过程中,始终把建章建制作为对拆迁法规操作过程的补充和完善,作为规范拆迁管理行为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纳入拆迁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职工行为和管理行为。因此,在原有的各种内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经过不断地修改、补充和完善,健全了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规章。并聘请了8名义务监督员建立了严格的奖惩办法,并将这些公开办事的程序和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制成单行本发给每个职工和从事拆迁工作的人员,以便职工对照检查,互相监督,提高自觉性,促使管理工作人员增强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加大拆迁法规宣传,积极推行房屋拆迁公开办事制度,不断提高拆迁工作阳光化操作的透明度。在许多媒体上开辟了“拆迁咨询专栏”、“拆迁新法特别服务热线栏目”,刊登房屋拆迁理论文章,设立拆迁法规咨询热线,进行拆迁法规宣传、解答,通过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公众公布办事结果,并编写了《贵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释义与解答》发给群众,深受市民欢迎。2001年至今先后举办拆迁法规讲座、培训、研讨班8期,700余名拆迁工作人员通过学习培训、考试,取得了结业证和上岗资格证,素质普遍得到了提高,拆迁法规得到迅速普及。
积极探索和推行了房屋拆迁安置资金监督工作。在国家对拆迁安置资金监管工作没有作出明文规定之前,我市从2000年3月出台了2000年第74号市长令,对拆迁安置资金进行了足额监督,监管率100.05%。保证了房屋拆迁工作的正常进行,切实控制了拆迁违约现象发生。
积极探索和推进了拆迁管理和拆迁纠纷裁决分离制度。为了确保执法公正、减少裁决纠纷,提高裁决质量和透明度,拆迁处成立了拆迁纠纷裁决办公室,进行管裁分离。在处理拆迁纠纷时明确规定必须严格遵循“九个程序”,即申请、立案、受理、调解、裁决、送达、生效、协调、执行;“五个原则”,即必须是拆迁当事人申请的原则,必须是符合立案条件的原则,必须是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调解无效才能裁决的原则,必须是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才能实施强制搬迁的原则。推行管裁分离制度,有利加强拆迁管理、提高管理质量、有利杜绝了以权谋私、执法不公等不正之风,有利维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改革动迁方式。即改过去在拆迁许可证颁发后召开拆迁动员会为现在拆迁许可证颁发前召开拆迁安置方案听证会。过去在拆迁许可证颁发后召开拆迁动员会,是由拆迁人邀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到拆迁现场召开的动迁会上宣讲拆迁法规、宣布拆迁布置方案、规定搬迁时间,这种做法的最大弊端是容易引起被拆迁人误会,认为是政府部门动员他们搬迁的,整个拆迁包括签定拆迁协议都是政府行为。因此,一旦发生拆迁纠纷,他们就要找政府、找管理部门解决问题,使政府部门成为拆迁人的代理人。为了彻底扭转这种被动管理的局面,使被拆迁人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发言权、否定权,切实维护好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拆迁处从2004年开始将过去的动迁会改为现在对拆迁方案的听证会。目的是充分听取被拆迁人对拆迁安置方案和房屋评估结果的意见,对正确的意见及时吸纳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然后将修改后的拆迁安置方案在拆迁现场公示7天,广泛征求意见,在拆迁方案基本上能让大多数被拆迁人接受的情况下,再核发拆迁许可证。采取这种方式动员拆迁,拆迁人能认真负责地制定拆迁方案,使拆迁方案更具可操作性,也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变后续被动管理为超前主动管理,从而有效的解决拆迁矛盾。从目前实施的情况看,反响和效果都非常好。
进一步规范了房屋拆迁估价行为。在这方面,拆迁处主要做以下工作:一是放开估价市场,由过去准入5家估价机构放开到有估价资质的33家估价机构;二是推行两次估价法,第一次估价是申请人为制定拆迁安置方案而委托估价机构对将要拆迁地段的房屋进行估价,第二次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的估价,时点修正到发证之日,估价结果修正到户,严格按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规范估价行为;三是于2004年4月16日由市房管局发布施行了《贵阳市房屋拆迁估价专家委员会鉴定规则》,并于2004年8月26日申报成立了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通过该会对我市房屋拆迁估价进行技术指导,受理拆迁估价技术鉴定;四是对贵阳市人民政府2002年7月31日发布的《贵阳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出台了《贵阳市房屋拆迁估价规定》,已于2005年3月1日起开始实行;五是为解决评估纠纷,于2005年5月组织了贵阳市拆迁协会、贵阳市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资深评估人士座谈,确定由我市实力较强、信誉较好的惠仕评估公司牵头组织对我市经济发展较快,房地产市场活跃的云岩、南明两区进行价格调查、抽样评估,为我市制定货币补偿指导价提供基础;并建议出台《贵阳市城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指导价格(试行)》,规定上浮比例(建议为20%),凡低于“指导价”的,可以按“指导价”执行,凡高于“指导价”在规定比例之内的按评估结果执行,高于规定比例的,应判定为评估失真,重新评估,当事人拒绝评估的,拆迁人可以按照《贵阳市拆迁估价规定》第八条解决,被拆迁人也可以选择指导价格的标准要求拆迁人补偿,妥善解决了拆迁评估矛盾;六是向社会公布了16个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房屋拆迁估价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七是因拆迁当事人双方就委托估价达不成一致意见而不能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对拆迁当事人一方依法申请裁决而推荐的供另一方当事人选择的不少于3个及以上的估价机构进行公示,使拆迁估价公正、公平、公正进行。
重视党建工作 打造合格队伍
拆迁处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非常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队伍结合起来,把政治思想工作溶入到各项活动中,进行生动形象的教育,积极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
为了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该处建立了主要负责人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了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不断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开创了党建工作新局面。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把提高队伍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挖掘队伍的潜力,加强人才培养的力度,大力支持干部职工进行后续学历教育,并以此来提高广大职工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领导班子,以制度约束为主,教育警示为辅,切实加强党员廉政建设。为切实增强每个职工的勤政意识、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坚持不懈抓好廉政建设,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引导全处职工自觉增强贯彻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尤其是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本质上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中,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
根据《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在全局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该处实际,制定了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指导原则、参加对象、活动步骤,以及组织领导。组织全处职工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的标准,紧紧抓住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条主线,牢牢把握“关键是要取得实效”和“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的要求,带领全处党员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并取得了实效。
贵阳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处在法规建设、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公开办事、做好服务等各项工作中,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做到年年有新思路、新做法、新举措、新成效,使我市拆迁管理工作在全国拆迁行业中始终处于领先位置,得到了国家建设部和全国拆迁委员会的充分肯定。由于成绩斐然,2001年市局荣获建设部“全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奖和全国拆迁委员会“先进会员单位”奖,处长犹慰同志获得拆迁委员会授予的“特殊贡献”奖;2005年拆迁管理处获全国拆迁委员会“全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5年拆迁处目标考核获得市局一等奖。
(责任编辑:玮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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