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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园“终身制”被废止

时间:2010-07-31 10:22来源:未知 作者:白雪松

    本报记者 卫炜报道

  近日,文化部出台《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为《办法》),其中明确指出,园区每两年申报、命名一次,园区内非文化类商业及其他配套面积不得超过园区总建设面积的20%,文化企业数量占园区企业总数的60%以上,并且原则上每省级行政区内园区总量不超过两个。

  《办法》的出台对于目前国内频繁创立产业园区的现象是一种合理调控。放眼望去,各地都在纷纷创立文化产业园,仅北京就有大型的产业园区10多个,包括:中关村(8.26,0.01,0.12%)创意产业先导基地、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北京798艺术区、北京时尚设计广场等。而福建最近也在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园区建设,自5月白马路上芍园一号文化创意园开园,一连串的创意文化园建设规划更是接踵而至。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创意产业研究中心主任张京城,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北京在文化创意产业上发展优势明显,但是一些产业园区的同质化问题比较严重。

  张京城介绍说,“像动漫基地,在海淀区就有,在石景山也有,而大兴新媒体基地也在做相关东西。”他认为,这些同质化导致了资源利用的分散与浪费。

  文化创意园区不仅仅是文化创意产业成长壮大的外部空间环境,而且是凭借其独具魅力的内涵成为一个城市的标志性建筑或区域,是这个城市的著名人文景观及最具代表性的名片。标志性的文化创意园区首先注重的是个性,缺少了个性也就缺少了魅力,也就缺少了城市的竞争力。其次,园区符合被广泛认可的城市精神。一个城市的标志性建筑是这个城市最具代表性的东西,也是最能体现城市精神的东西,文化创意园区往往就是展现这一城市文化的重要场所。

  除此之外,园区还与城市生活紧密融合在一起,这不仅可以提高文化创意园区的亲和度,使之获得更多市民的认可,而且丰富的城市生活本身就是创意的源泉,是文化创意产业基地的精神给养。

  据了解,截至目前,文化部共命名了两批4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包括华侨城集团公司、西安曲江新区、曲阜新区文化产业园、沈阳棋盘山开发区。随着艺术活动日益深入的市场化、商业化与产业化;文化的大工业化的发展给艺术的消费增加了投资、流通、传播的环节,这个环节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要。于是,文化产业园区的聚集,实属必然。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在采访中表示,此前文化部所命名的这4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在概念上偏重旅游产业,随着《办法》的出台,今后的园区认定势必将更多地倾向于形成了完整产业链的企业集聚型园区。

  对于创意产业集聚区利用率不高的现象,张京城认为一个好的创意产业园区应该遵循以下的发展模式:首先应该是自发集聚,然后再由政府进行宏观调控。

  北京工业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王国华则认为,对于部分“文化创意园”并没有体现出“文化创意”之实,而只是利用其名头来获取专为文化园区制定的优惠政策,此次《办法》的出台是“恰逢其时又恰到好处的”。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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