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学者: 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是《人民日报》社主管《中国城市报》的高端国家智库,其宗旨是研究、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即“第五个现代化“,开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城市治理理论与方法、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结构、经济、政治和文化特色的城市治理现代化系统研究,推动城市治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效率化、系统化的现代化目标,服务于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需要和经济体制改革大局。 为使资本合作(PPP)模式更好地服务于我国城市治理现代化,发挥其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经济建设中的作用,经我院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遴选PPP相关专家委员组建我院PPP专业委员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委员任职资格为: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资本合作(PPP)相关法律法规;从事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项目策划、投融资,或是参与过资本合作项目实施,具备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业内有一定声誉和影响力; (2)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律师、会计师执业证书; (3)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或会计师、律师执业5年以上; (4)对资本合作、采购技术或相关法律法规有较深研究,公开出版过有一定影响的专著或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过3篇以上专业论文;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分配工作,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上,65岁以下,有突出贡献者可以适当放宽;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秀的专业素养,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2.我院PPP专业委员会委员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PPP专委会组织的年度活动、国际交流活动、第三方评估活动; (2)以“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PPP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参与我院或我院PPP专业委员会组织的调研、学术交流与总结、PPP项目策划、论证、授课,以及我院或专委会委派的其他活动; (3)接受我院或我院指定机构的课题、项目或授课聘用,签订合同并获取相应劳务报酬; (4)向PPP专委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凡符合上述任职条件,热心于通过PPP模式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各类学者、专家均可申请。请于2016年10月30日前将“PPP专业委员会委员申请表”(见附件)提交至: 联 系 人:黄诗雯、王东 联系电话:010-58815901 13811526692 电子信箱:zczy999@vip.163.com 我院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人任职资格进行评审,择优颁发《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PPP专业委员会委员》聘书。 特此通告 附件:PPP专业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 2016年9月15日 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PPP专业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备注: 1.项目管理类别号如下:[1]公路 [2]铁路 [3]城市轨道交通 [4]民航[5]水电 [6]核电、核工业 [7]火电 [8]风电 [9]太阳能发电 [10]生物质能利用 [11]煤炭 [12]石油天然气[13]石化 [14]化工、医药 [15]建筑材料 [16]机械 [17]电子 [18]轻工 [19]纺织、化纤 [20]钢铁 [21]有色金属 [22]农业 [23]林业 [24]海洋 [25]通信信息 [26]广播电影电视 [27]地质 [28]水利 [29]水运 [30]港口与航道 [31]生态和环境保护 [32]市政公用 [33]建筑 [34]其他(上述分类以外类别,申请人须写清楚具体专业) 2.申请人须将资格/执业、学历证书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作为附件同时发至zczy999@vip.163.com邮箱。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