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会长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重大节日,具有辞旧更新、祈福迎春、和谐团圆的文化内涵。所谓春节符号,是以特定事物集中体现春节内涵、具有可辨识性的文化象征。具体说来,就是我们在传统春节习俗中选取一种或多种综合的物象,经过艺术提炼加工与技术设计,形成一个直观形象、易于辨识的春节标志物。如鞭炮、灯笼、旺火、春鸟、春姑娘、骑着大鱼的胖小子,都可以成为春节符号的元素或提炼的民俗对象。总之, 春节符号要形象生动、富有文化内涵。 一、征集目的 评选出具有代表性、权威性、观赏性并为大众认可的“春节符号”, 作为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春节的统一标识。 二、征集原则 严谨、公正、公信、艺术 三、征集时间 2014年1月20日至10月31日 四、征集范围 全球个人,团体均可。 五、标识设计要求 (一)文化传承性:提炼出体现春节核心精神与民族文化生命力,具有传统文化内涵的,寓意深远的节日标识; (二)创新性:特定的手法,结合历史已有的一些春节民俗符号创新,符号需富有时代感,形式简洁明快; (三)原创性: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借用和抄袭他人创意和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在先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应征作品禁止一稿多投,必须为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的作品。产生侵权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 四)应征作品设定标准颜色,应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制作,并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应易于制作、保存,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及展示等,便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应用。
中华“春节符号”全球征集活动征集细则
一、作品提交 (一)每位应征者投稿作品不得超过5 件;填写并提交《参赛登记表》(详情见官方网站www.chunjiefuhao.com)。 (二)应征者须提供姓名或团体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个人或团体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三)应征作品要求: (1)作品以平面作品为主,提交作品须提供电子版或实物作品。 (2)作品电子版通过官方网站上传提交或电子邮件发送到组委会邮箱;实物或CD光盘邮寄到组委会。作品须另附word 格式的作者简介,2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和背景阐述,否则视为无效投稿。 (3)作品电子版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大小以5M 左右为宜。 (4)应征者寄送的有关资料、稿件等自留底稿,原件不退。 (5)入围作品需提交原作。 (6)应征作品投递 寄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花市南里东区16号一层5号北门二层, 收件人:毕近晶 张苗 邮政编码:100062 电话:010-87108519 87108517 电子邮箱:chunjiefuhao@126.com 为确保书面稿件接收,请以挂号信或快递方式投递;直接送达的,以回执方式确认;电子邮件是否接收,以回复确认为准。 截稿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截止时间均以当地邮戳、快递寄出时间或发送电子邮件显示时间为准)。 二、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设专门的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全程公证,并聘请律师为法律顾问。 评选时间:2014年11月1日—12月31日 三、奖励办法 中华“春节符号”全球征集活动,分别设置以下奖项: 特等奖:1 件,为作者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50万元人民币); 优秀奖:10 件,为每件作品的作者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1万元人民币); 入围奖:39 个,为每件作品的作者颁发证书和纪念品。 四、特别声明 欢迎参加中华“春节符号”全球征集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参加活动的所有人士,请在参赛前仔细阅读本声明,应征者按照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提交作品的,则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的全部条款。 1. 作为主办方的独家网站www.chunjiefuhao.com,拥有参赛作品以及获奖作品在本网站的发布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侵犯上述发布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存储资料等所导致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或其它相关的、后果性的,经济上的损失及其它损失由其自身承担后果,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凡应征者按本征集评选细则创作并交付作品的,视为同意本细则特别声明之全部事项。应征者一旦获奖,其作品的知识产权及其相关衍生权利在内的各项权利归中华“春节符号“全球征集活动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委托第三方与获奖者签署相应协议转让作品知识产权,组委会除了支付本活动奖金外无须向获奖者另行支付其他任何酬金或费用。中华“春节符号”全球征集活动组委会可以对获奖的作品进行修改、使用。 3. 本次大赛仅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未授予任何其他团体、个人及评审委员会成员任何权利,如发生因参赛者、团体、公司、个人等借本大赛名义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的情况,将由其自身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且主办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4. 在活动结束并颁奖后,任何参赛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次活动的获奖作品之设计方案进行宣传、出版、展览等传播、转让,否则,主办单位有权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5. 参与中华“春节符号”全球征集活动的领导和个人一律谢绝参赛。 6. 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用。应征者身份以作品上的署名为确定依据,因应征者身份不明而产生的纠纷由应征者自行解决。 7. 投稿时,必须正确填写有效通讯地址、电话和有效的电子邮箱。 8. 参赛者为法人或其它团体机构的,须在应征作品上加盖单位公章并由领导签名。 9. 所有参加活动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一旦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在网站公布其真实姓名,已领取奖金的将原额追回,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10. 本网站未尽事项及法律声明之修改和更新权均属于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11. 详情请登录大赛官方网站(www.chunjiefuhao.com)查询。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