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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有“文化城镇化”意识

时间:2013-05-03 14:05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为之

  《中国文化报》3月11日发表田青的题为《应该有“文化城镇化”意识》的文章:在大规模城镇化过程中,一定要避免和传统文化的断裂,从“硬件”到“软件”都应该有“文化城镇化”意识。    

  在城镇化开始规划之前或进程当中,应该注意到:我们今天所谓的传统文化绝大部分是农业文明的产物,而几乎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乡土文化、草根文化、地域文化。在城镇化过程中,那些成为“城镇居民”的人们,在告别农村的同时,也将告别那片土地上生长出来的文化。没有考虑到文化传承的城镇化,一定会出现和自己乡土的断裂,出现和自己的传统文化、地域文化的断裂。因此,在城镇化的规划阶段就要为“文化”预留出发展空间,要规划出市民文化生活的场地。在此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我们传统建筑文化的地域特色。更重要的是,要在城镇化过程中,设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让传统文化能够在新的环境里有继续生存的可能。一定要注意维护“文化多样性”。我们丰富多彩的地方戏,我们产生在山野、田园、牧场的千姿百态的民歌,我们体现了中华民族天才与智慧的光辉灿烂的工艺美术和手工技艺,还要继续传承下去。

  着重保护、继续传承我们的民族民间文化,是我国城镇化伟大历程中必须注意的问题,只有保住了传统文化的根脉,我们的城镇化才是好的城镇化,我们的新兴的城镇,才会是人民安居的乐园和我们民族传统文化的载体和中华民族永恒的骄傲。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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